
立法會議員尚海龍被揭發自前年7月,以金鐘中信大廈的議員辦公室,註冊其創立的「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公司地址,為期達一年半,他昨承認管理上有疏忽並致歉。多名議員皆認為事件「離譜」,有損議會形象,適逢議會近日正制訂全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又能否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據尚海龍解釋,中信議辦只用作協會籌備初期的「收信」用途,自前年11月中旬起,協會實際運作地點已遷到秘書公司地址,只是因助理交接上疏漏而未有更新,強調協會工作不涉個人利益。不過有議員對此解釋不以為然,批評用公家地址註冊私人公司本身已有問題,即使沒牽涉個人利益,亦容易惹人懷疑。對於尚海龍稱協會註冊非牟利,有議員指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成立非牟利機構以獲得免稅地位,有明確法定程序,網上可公開查閱名單,既然現時協會仍未註冊,性質仍是私人公司。
相關新聞:
尚海龍用議員辦公室註冊公司一年半 承認「越界」就管理疏忽致歉:從中無個人利益






議員:分清公職與公司業務或團體工作是基本常識
議員辦事處須用作與立法會相關事務,但議員通常「頭戴幾頂帽」,如何區分不同公務?有議員坦言界線有時難劃,「議員叫你(助理)去買杯咖啡,唔通都禁止?」有議助亦透露,「老闆」身兼港區人大政協,有時需協助準備北上開會資料,「好難分得咁清」,惟用議辦地址註冊公司明顯不恰當。
立法會議員、聖公會法政牧師管浩鳴表示,不論是私人公司或非牟利團體,註冊時要有地址「掛牌」,倘沒有長期辦公地點,一般而言會選擇律師樓或秘書台;若轄下業務涉及營收,更應與非牟利部分分開註冊,例如聖公會旗下團體開設書店,但由於書店並非88條下免稅的慈善團體,須分開註冊,但亦不會在聖公會地址「掛牌」,免招嫌疑。
無獨有偶,立法會正制訂新議員守則,包括強化利益申報、擴大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等。對於類似事件,新守則又能否派上用場?有資深議員認為,新守則未必會管得太細,指明議員不准用議辦註冊公司,有一定灰色地帶,但由於守則大方向是嚴管議員行為,尤其涉及潛在利益衝突事宜,需視乎日後的監察委員會如何判斷。
亦有議員認為,分清公職與公司業務或團體工作只是常識,無人料到堂堂議員會犯下此等錯誤,「直情匪夷所思」,擔心事件損害議會形象。有熟悉公司註冊程序的議員則指,公司註冊處在處理申請時,會審視註冊地址是否政府場所,「政總、立法會大樓梗係唔得」,在註冊階段已卡關,但由於立法會過去3年租用中信大廈,公司註冊處未必會看得太仔細,形容事件是「特殊歷史時空」下出現,相信重犯機會極微。
尚海龍2022年年底循補選躋身立法會,主力跟進高才通議題,惟行事作風惹議會同僚側目,包括在會議廳敲鑼、亂提急切質詢,遭批評「搶眼球」花招太多。有資深議員苦笑道,今屆議會任期只剩半年,個別「新丁」行為仍是頭痛問題,隨着年底換屆,屆時又要開幾多堂「雞精班」?
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