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工墮斃案 僱主欠醫生證明下再「因病」缺席刑罰覆核 裁判官發拘捕令

3年前油麻地吳松街發生奪命工業意外,一名棚工搭棚時疑斷安全繩,失足由6樓飛棚墮下身亡。僱主許佢成去年被裁定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等3項傳票罪,罰款9萬元,獲准分90期繳付。控方其後申請刑罰覆核,案件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裁判官劉淑嫻甫開庭指,被告缺席聆訊,押後1小時待控方聯絡被告。惟被告最終仍沒有出席,控方透露「佢話腳痛,唔會嚟法庭」,法庭發出拘捕令,並將案件押後至12月8日再訊。

兩次缺席聆訊法庭簽發拘捕令

裁判官劉淑嫻甫開庭指,法庭今早接獲被告來電「話唔舒服,唔能夠到庭」,惟沒有收到被告傳真的醫療證明。控方回應,今次已是被告第二次因病缺席,法庭至今亦沒有收到被告首次因病缺席的醫療證明。劉官提議控方致電聯絡被告,要求被告出席聆訊,否則將出拘捕令,並將案件押後1小時。

再開庭時,控方交代已成功聯絡被告,「佢話腳痛,唔會嚟法庭」。控方指,被告第二次沒有合理原因缺席法庭聆訊。劉官發出拘捕令,並將案件押後至12月8日再訊。

控方指罰款9萬過輕提覆核

翻查資料顯示,被告上月底因本案在法庭提訊,控方認為刑罰過輕,早前提出刑期覆核。控方指,被告的背景報告均是他一面之詞,被告沒有交出任何資料佐證,例如銀行存摺、僱主證明等。劉官遂將案件押後至今日再訊,待被告向相關僱主索取收入證明,惟被告缺席今日聆訊,法庭發出拘捕令。

62歲被告許佢成去年被裁定3項傳票罪成。控罪指,他沒有確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維修安全進出口、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沒有確保工人配戴適當的安全頭盔。

案件編號:KTS23895-23897/2022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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