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男女誤墜投資及網上情緣騙局失款67萬 外賣員認借出2戶口洗黑錢841萬元 判囚44個月

38歲男子於2023年透過2個銀行戶口協助騙徒清洗約841萬元犯罪得益,承認2項洗黑錢罪,今早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4個月。案情透露,警方接獲7名事主報案,包括教師及售貨員等,誤墜投資或網上情緣騙,損失金額約67萬元;警方追查後拘捕本案被告。警方提醒巿民,借出或賣出戶口以供清洗得益屬嚴重罪行,法律後果遠超犯罪集團給予的利益。

被告借出2戶口助騙徒洗黑錢841萬

被告吳俊源,報稱外賣員,承認2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案件共牽涉7名事主,年紀介乎44歲至56歲之間,當中包括教師、售貨員、裝修工人及倉務員。

案情透露,2023年5月至10月期間,警方接獲7名事主報案,分別墜入投資及網上情緣騙案,騙徒自稱是投資專家,誘使事主在虛假的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戶口,亦有騙徒聲稱家人需要醫藥費,並指示事主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最後,事主發現未能取回在投資帳戶中的投資金額,並與騙徒失去聯絡,發現受騙而報案。

7名事主合共損失約67萬元,警方追查資金流向,發現金錢分別存入兩個傀儡戶口。警方在2023年12月拘捕被告,被告為2個涉案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被告在涉嫌清洗逾841萬元的犯罪得益。

警成功申請加刑令被告判監44月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科技及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盧震綱在法院外簡報案情,指警方為加強以傀儡戶口洗黑錢的阻嚇性,故在本案中向法庭申請加刑,獲法庭批准及加刑四分一,最終被告判囚44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果租借或買賣戶口給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份子利用作處理贓款,是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申文燕稱,使用傀儡戶口的情況嚴重,所以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洗黑錢案件,會諮詢律政司意見後申請加刑。

申文燕提及,本案男被告將戶口借給他人用作洗黑錢用途,在法庭被加刑8個月。由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中,已有超過260人因傀儡戶口而「洗黑錢」罪成及加刑。申強調,犯罪集團操縱戶口固然違法,持傀儡戶口亦屬違法,「洗黑錢」罪最高可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刑罰和法律後果遠遠超越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

案件編號:DCCC452、1431/2024(Consolidated)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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