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法庭指黎智英在囚期間獲醫療照顧 庭上精神狀態良好 打破西方抹黑謊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等12名被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現年78歲的黎智英今被判囚20年。法官裁定黎智英是整案的幕後主腦和串謀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亦裁定黎智英所稱病況均不涉醫療疏忽或健康危機,故不會因黎智英的健康狀況作減刑,另解釋指被告涉嚴重罪行時健康問題極少能成為減刑理由。

判刑須平衡包括罪行嚴重性及公眾對判刑期望等因素

黎智英今日出庭時精神狀態良好,自行步入被告席時步履穩健,並無需他人攙扶。惟早前有外國聲音抹黑黎智英的健康情況,黎智英的家人亦就此持續炒作,聲稱他站立困難等,但這些說法與他在庭上的實際狀態明顯不符。

法官引述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黎智英求情時表明,黎智英現年已78歲,指出被告的壽命、年齡、健康及在獄中死亡的可能性可作為量刑考慮,惟法官指即使法庭可出於憐憫下考慮黎智英高齡,但仍須與罪行的嚴重性及公眾對嚴重罪行的判刑懲罰期望作平衡。

黎智英稱病高齡求輕判,法庭指涉嚴重罪行健康問題極少減刑。
黎智英稱病高齡求輕判,法庭指涉嚴重罪行健康問題極少減刑。

 

辯方稱黎還押期間確診眼中風以聽力下降等問題

辯方向法庭交代黎智英的健康情況,黎智英2024年1月確診右眼分支視網膜靜脈阻塞伴黃斑水腫(俗稱「眼中風」),自2023年10月起接受玻璃體內注射;黎自2024年6月起血壓升高,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間體重下降,2025年7月出現心悸,檢查顯示酵素缺乏、血紅蛋白病、脾臟腫大及一度心傳導阻滯。黎指他2025年9月出現聽力下降,2025年9月確診甲溝炎、指甲營養不良及指甲分離。

惟根據其在2026年1月9日的最新醫療報告,報告顯示:黎智英入獄後繼續服用私人藥物,及後由醫管局外展專科醫生治理,定期檢查黎智英並處方高血壓、高血脂及糖尿病藥物,黎智英2025年12月血壓波動,2026年1月調整藥物後血壓穩定;牙齒問題已於2021至2022年間治癒並無再投訴;黎智英早期確診白內障,2023年進一步確診右眼靜脈阻塞,已轉介至葛量洪醫院治療。

投訴腰痛心悸等均不屬危及生命級數

報告又指,黎智英多次檢查其指甲問題,發現其趾甲肥厚、其右手拇指及左腳大趾患甲癬(俗稱灰指甲),但卻拒絕進一步治療,現由醫務主任監察,情況穩定;他2025年多次投訴腰痛,經搽藥膏治療後病況緩解;黎智英2025年7月投訴心悸及聽力下降,經檢查未見異常,心臟監測器未錄得心悸;聽力問題已轉介耳鼻喉專科,安排聽力測試;體重由2020年85.7公斤至2026年1月79.2公斤,BMI維持在26.2至26.4,屬亞洲成年人中的肥胖水平;由於黎智英被單獨囚禁,醫務主任每日巡視,其健康狀況穩定,無心理異常。

法庭認為黎智英上述病況均不涉醫療疏忽或健康危機,均不屬於危及生命的級數。根據案例指,即使被告感染愛滋病或患病致壽命縮短,一般也不應影響其刑期;即使被告患有嚴重疾病,且在獄中難以治療,但也不會讓被告獲得較輕刑罰;在特殊情況下,法院或可基於「憐憫」而酌情判處較輕刑罰。

單獨囚禁為黎智英本身提出要求

至於黎智英的單獨囚禁,辯方表示黎智英自2020年12月3日入獄以來,一直因安全理由被單獨羈留,至今已單獨囚禁約5年。法官指黎智英曾指本案廣受關注,他擔心在獄中遭其他囚犯滋擾,書面要求「保護措施」,並確認該單獨囚禁要求出於自願。而其後每次入獄或轉獄,黎智英均以相同理由重複提出單獨囚禁的書面要求,也確認其要求純屬自願。

三名法官指黎智英在單獨囚禁是,仍享有所有合法權利,包括家人探訪、書信往來、宗教活動、福利及輔導服務、戶外運動、輕度工作等,醫管局及衛生署專科醫生亦定期到訪提供診療,必要時轉介至公立醫院,黎智英也從未投訴他所接受的醫療服務。

因高齡、健康狀況及長期單獨囚禁令獄中生活艱難獲酌情減刑

辯方聲稱黎智英的高齡、健康狀況及長期單獨囚禁,三者結合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為艱難,三名法官考慮到所有因素後,接納此等因素的確會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為艱難,故酌情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各減刑1年,綜合黎智英所犯的嚴重罪行後,最終就3罪判處總刑期監禁20年。

三名法官另提到黎智英早前因隱瞞力高顧問公司違規使用蘋果大樓22年而被裁定欺詐罪成判囚5年9個月,法庭考慮到欺詐案與本案性質完全不同亦毫無關連,故下令把黎智英在本案監禁20年的刑期中,其中18年刑期須與欺詐案分期執行,即黎智英在服畢欺詐案的5年9個月後,須額外服刑18年。

案件編號:HCCC147/2021 、HCCC51、52/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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