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值勤騙取抗疫津貼 清潔管工及工人認欺詐罪 被判社會服務令160至240小時

兩名清潔管工及工人於疫情期間,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虛報值勤而騙取「抗疫辛勞津貼」。管工更向其他清潔工訛稱部分津貼屬於他人,試圖瓜分津貼,涉款共逾2.6萬元。二人早前承認欺詐等共6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鄭潤聰念及兩人均勤奮工作,有真誠悔意,終分別判處社會服務令240少時及160小時,並喻二人好好珍惜機會。

女被告較男被告罪責更重惟兩人均有真誠悔意

被告依次為60歲時任清潔管工張永花,及52歲時任清潔工人潘錫洪。他們同承認一項欺詐罪,張永花另承認4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罪。兩人今日均無律師代表。

鄭官指出張永花的罪責比潘錫洪更嚴重,案中有逾1.4萬元得益。然而報告反映張及潘勤奮工作,過往有穩健工作,上司亦為二人講好說話,他們已全數償還涉案款項。案發至今約6年,鄭官認為兩被告自力更生,奉公守法;他們適時認罪,反映真誠悔意。最終張永花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潘錫洪則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鄭官直言控罪嚴重,案例反映可以判監,喻兩名被告好好珍惜機會。

兩被告合謀虛報值勤紀錄騙取抗疫辛勞津貼

2020年疫情期間,張永花和潘錫洪均在筲箕灣一私人住宅工作,張負責編制及提交工人值勤紀錄,以申請「抗疫辛勞津貼」。潘於2020年介紹兩名人士擔任清潔工,兩人面試後最終未有接受工作。但張虛報該二人曾經工作,私吞了他們的工資,並誘使物監局發出1.4萬元「抗疫辛勞津貼」,張和潘分別從中瓜分8千元及3千元。

張永花又曾誇大清潔工的工作時間,誘使物監局多發出1千元津貼。張另向2名清潔工謊稱他們的津貼中有部分屬於其他人,需交給她,從而誘使一人交出3千元津貼;幸好另一人認為自己應得全部津貼而拒絕。

案件編號:ESCC834/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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