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安樂路及大橋路交界,去年12月27日一部保時捷衝上行人路,撞倒一對分別時年70及34歲的父子。據悉父親送院留醫多時後,至近日不治。當時駕駛車輛的33歲休班男警,警方今日(6月25日)表示已控以他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將於明日(6月26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該名休班男警為刑事部人員,目前已被停職,政府車輛駕駛許可證亦被沒收。

案件將於6月26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老翁被撞後重創,獲送屯門醫院,可惜最終回天乏術。資料圖片

現場為元朗安樂路及大橋路交界。

保時捷車頭損毀。

警員當時在場調查。
事發於去年12月27日下午2時許,據報,一部白色保時捷沿元朗安樂路往大橋路方向行駛,當駛至道路交界時,懷疑失控衝上行人路並撞到一對姓陳父子。救護員接報趕至,時年70歲父親頭傷昏迷,時年34歲兒子手背及左膝擦傷清醒,均被送往屯門醫院救治。
駕駛保時捷的為一名33歲休班男警。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當時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將他拘捕,其後司機獲准保釋,案件由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跟進調查。警方當時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