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提高私營醫療收費透明度,醫務衞生局提出3項立法建議,包括規定私營醫療機構公布價目資料、規定私家醫院提供服務費用預算,以及規定私家醫院呈報及公布過往費用及收費的統計數據,違反相關規定的罰則,初步建議可在簡易程序定罪下罰款,若屬持續罪行,則可進一步罰款。
梁熙:未包「海鮮價」及無底深潭的癌症收費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討論修例,民建聯梁熙指出目前需要被公開的項目未包括癌症,但這正是最折騰、「海鮮價」及無底深潭的項目,關注是否可將常見癌症費用預算可放在今次的公開清單之中。
今次修例涉及罰款,他關注當局如何避免如違泊的情況,因為罰款不高,而令院方反覆出現同樣超額收費,且姑勿論安排如何市民都需要「找數」,當局至今未交代投訴機制安排,建議當局使用獨立第三方仲裁協助解決問題。





醫衞局解釋以治療方法為依據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承認癌症收費是大家都很關心的問題,但強調今次規管不是以病種為依歸,因為每個病就算是同一癌症,都會有不同的治療方法及程序,舉例有些癌症可透過手術治療,亦可用放射治療等,故當局列出需公布價目資料的項目中,不以病種為項目,而是治療或程序,「所以唔會話大腸癌收費係咁樣,但做大腸切除手術收費幾多。」罰款作用方面,他理解必須有阻嚇力,目前會諮詢業界後,會制定一個具阻嚇力的罰款水平。
私院入院竟要求擔保人簽名負責 安排不同醫生巡房
自由黨張宇人不明為何私家醫院,入住不同的房型用的綿花、麻醉師價錢會有不一,「因為你住私家房要畀4倍、6倍,單人房就3倍?」他認為當局今次應該作規管。他又提到曾有朋友因心臟病急須入院,但院方要求有擔保人簽擔保,如到最後病人對收費有何問題等,院方會找擔保人負責,不明白為何香港可容許醫院做這件事。
他續提到該名友人入院後有不同專科醫生早晚巡病房,「千幾蚊一次,到我出聲就停安排,不過收咗30萬元」,而他朋友的家人守在病房都沒有見過醫生入去,「報告又無寫,早晚入去兩次,收租咁收,是否都要處理?」
他認為投訴到消委會,這些醫院不會理會,如交到醫務委員會又沒有處理醫生收費,「醫務委員會醫醫相衞,我都講咗10幾年啦,你仲信佢幫到病人?」他建議將來在醫務衞生局轄下設立體制去檢視醫院收費,希望這些事件當局可看清楚。
醫生巡房按情況而定 或須不同專科醫生會診
盧寵茂表示,醫院不同等級的房間有不同服務或令收費不同,但同一物件收費不同,正是今次修例後要求院方作解釋,讓市民明白為何收費不一。巡房方面,他表示多名專科醫生去巡房有時候是病人病情需要會診,但應該要病人或家屬同意才可,強調病人有權益去決定是否需要多名醫生巡房。他續稱,若住在ICU的病人,每天巡房兩次是很應該的,甚至是未必足夠,因為病人每分鐘都有改變,但收多少錢是另一回事,就要醫生向病人解釋收費。
投訴方面,他不希望有個訊息走出來令人覺得醫生不可信,強調醫患互信是很重要的,作為病人去看醫生時必須很相信對方,特別是做手術時,因此若病人不相信醫生不要去看,希望香港能建立一個很好醫患互信。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