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雜貨供應商營業員認詐騙1,200萬元貨品候判

糧油雜貨供應商大昌行時任高級營業代表涉訛稱多個客戶曾向供應商訂購貨品,誘使供應商9個月內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其後再轉售該等貨品圖利。涉案營業代表早前遭廉署拘控,今日(5月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2項欺詐罪,暫委法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麥家榮,46歲,大昌貿易行有限公司(大昌行)前高級營業代表,承認32項欺詐罪名。

案情透露,大昌行的業務包括糧油雜貨供應。案發時被告是大昌行食品貿易部高級營業代表,負責處理客戶的糧油雜貨訂單。大昌行接獲客戶訂貨要求後會開出發票,以安排發放或交付貨品予客戶。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的9個月期間,在大昌行的電腦系統輸入虛假訂貨單,訛稱32個客戶向公司訂購了貨品。大昌行因而向該等客戶發出共410張發票,並安排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

廉署調查又發現,被告偽冒客戶簽收貨品,其後私自轉售貨品圖利,但他只向大昌行繳付貨款約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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