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於去年預約風水師七仙羽(原名趙玲)就物業交易指點迷津,惟兩次預約均未見七仙羽現身,只能與該處其他人士會面,她先後支付共逾3.3萬購買「法器」及「自身健康」服務,惟物業最後未能以理想價格出售。女子其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七仙羽全數退款,案件今日提訊,七仙羽並無到庭,卻授權其伴侶代表出庭。暫委審裁官麥銘賢將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再提訊,以待雙方存檔證據。
申索人為郭倩怡,被告為趙玲。被告今未有到庭,由其伴侶Gerald代表出庭。申索書指,申索人預約於2024年9月10日到趙玲位於太子的佛堂,趙玲為她處理有關出售物業的事宜。惟當日沒看到趙玲本人,只與在場的其他人士會面,他們向申索人表示可以410萬元賣出物業,申索人需支付14,680元,最終申索人的物業以408萬元付出。
申索人遂再預約,但仍未獲趙玲親自接見,另獲告知需再付1.5萬元及3,800元,申索人因而認為全程沒有與趙玲本人會談,並非由她本人提供服務,屬違反服務承諾,遂向趙玲追討所支付的33,480元。
案件編號:SCTC20455/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