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於今日(10月2日)在葵青區打擊「白牌車」,其間派員喬裝乘客,並成功截獲兩輛Tesla電動車,拘捕兩名分別34歲和50歲的本地男司機。兩名被捕人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事後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亦扣查涉事的2輛Tesla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