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6日)下午約四時突擊搜查大埔大榮里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
該單位內一名42歲姓莊本地男子及一名62歲姓郭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單位內另外兩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四十一至六十四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兩張電動麻雀枱、四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四百二十元現金。
該兩名四十一歲及六十四歲負責人現正被扣留調查,另外兩名被捕人則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十一月六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