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1月7日)晚上接獲一名17歲少女報案,指其於10月17日因金錢及感情問題,在旺角洗衣街一商場洗手間內被數名同輩以拳腳襲擊。少女面、嘴受傷及頭痛,未有前往醫院求醫。
旺角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後,今日(11月8日)在荃灣區拘捕一名16歲女子,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AOABH)。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
警方強調,旺角警區會繼續保持高姿態巡邏以及迅速偵破案件,將不法分子緝拿歸案,呼籲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條例》第三十九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