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丨招募陳梓華游說「勇武」與「和理非」合作 推動民主派初選及國際游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今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3罪罪成。「重光團隊」李宇軒及陳梓華承認與「幕後金主」黎智英推行「全球登報計劃」,更推行「支爆」四部曲,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呼籲外國向中港政府施加制裁,以達致推翻中國共產黨的最終目的。李宇軒確認自己從未與黎智英會面或交談,而陳梓華曾向他透露其「勇武」小隊曾涉及元朗721事件及2020年新年爆炸案,甚至相信以色列軍隊可以協助訓練「勇武」示威者。

陳梓華從Mark Simon獲得登報資金及黎名下一間離岸公司

法官指出,辯方並沒有挑戰李宇軒的證供可信性,反而多次嘗試抽取對黎智英有利的說法或「醜化」陳梓華,法官最終接納李宇軒的證供屬可信可靠。

陳梓華作供時提到他與黎智英曾會面6次,黎在2019年11月曾發訊息指「是時間年輕勇武需要一個領袖」。陳梓華認為,黎智英並非想領導一支「勇武」小隊,而是希望建立一個由黎智英所主導而且橫跨「和理非」和「勇武」示威者的平台。陳梓華在庭上否認自己是「勇武」示威者領袖或成員,但承認與「勇武」有聯繫,黎智英才透過他向「勇武」傳遞訊息。

法官認為無疑陳梓華與「勇武」有關連,陳梓華亦承認曾介紹女示威者「Cath」給Mark Simon認識,而Cath其後獲安排與時任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斯科特(Rick Scott)會面。陳梓華因眾籌登報活動須資金而接觸Mark Simon,有相關銀行及公司文件等亦支持陳梓華從Mark Simon獲得資金及得到黎智英名下離岸公司「LACOCK」股權。

官信納陳梓華被黎招募游說「勇武」與「和理非」合作

此外,黎智英的手機中擷取的WhatsApp記錄及《蘋果日報》的文章等同樣印證陳梓華的其他證供,包括黎智英在兩人會面時曾提出組成領袖團隊,黎智英承認他是多個泛民政黨的重要贊助人,他亦掌握「勇武」的資料和行動方向。

陳梓華稱黎智英曾招募他游說「勇武」與「和理非」合作,背後推動民主派「35+」初選及國際游說,提議集結街頭示威、「議會線」和「國際線」的力量。黎智英更曾建議陳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和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會面,Mark Simon也曾向黎智英發訊息交代陳梓華在「國際線」的參與。

法官最終亦認為雖然陳梓華有部份證供在書面供詞和錄影會面中不曾提及,但並不影響其可信性,接納並裁定陳梓華為可信可靠的證人。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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