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唱衰鴻蒙智行 一審判賠150萬人民幣

內地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因造謠詆毀華為主管的汽車新勢力品牌鴻蒙智行,遭對方提告,近日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要刪除侵權言論、公開賠禮道歉,並向原告賠償150萬元人民幣。

「遙遙領先的車」影射華為

據內媒「汽車之家」報道,鴻蒙智行法務11日公告稱,按法院判決,認定被告言論脫離基本客觀事實,超出表達自由邊界,確有侮辱、貶損原告的故意,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

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一審被判賠償鴻蒙智行150萬人民幣。
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一審被判賠償鴻蒙智行150萬人民幣。

 

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一審被判賠償鴻蒙智行150萬人民幣。
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一審被判賠償鴻蒙智行150萬人民幣。

 

鴻蒙智行提告「我是大彬同學」始於2025年。2025年1月31日,「我是大彬同學」在微博發帖,就一宗車禍表示「據我所知,(小米)SU7是被對面一輛車的被動撞到護欄,SU7車主平安,對面據說是『遙遙領先的車』⋯⋯」在內地,華為被公眾戲稱為「遙遙領先」。

3月11日,鴻蒙智行法務發文稱,根據網友最近提供的線索,結合他們前期收集的證據,發現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UID:6567322065)及其相關矩陣帳號一直在「新浪微博」、「抖音」、「今日頭條」等平台上肆意發佈不實及侮辱性言論,造謠詆毀鴻蒙智行品牌及產品,通過誇大炒作不實資訊和負面話題,挑起群體極端對立情緒,擾亂網路秩序,誤導社會公眾,嚴重降低鴻蒙智行品牌及產品的社會評價,損害鴻蒙智行品牌聲譽。鴻蒙智行法務向法院起訴該自媒體,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賠償損失並消除影響。

「我是大彬同學」暫未就一審結果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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