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持刀徘徊被控企圖有意圖而傷人兩罪 無業漢被警開槍制服仍留院缺席聆訊 

葵涌前日凌晨疑發生男子街頭持刀徘徊及警員開槍事件,無業漢涉持刀及金屬桿在青山公路徘徊,更企圖襲擊前來支援的警員,繼而遭警方開槍制服,及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案件今(23日)早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透露被告仍留院治療,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7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

48歲被告鐘德炫,報稱無業,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26年3月21日,在葵涌青山公路 -葵涌段往荃灣方向近燈柱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及一支金屬桿,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另於同日同地意圖使警員劉皓明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劉皓明。

案件編號:STCC 1115/2026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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