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今早於西九龍法院向辯方證人問及1989年事態發展時,法官李運騰指提問內容「要有個限制」,「如果你想借呢個機會做政治宣傳⋯⋯法庭唔會畀」。控辯雙方完成舉證,押後到5月18日結案陳詞。
法官認為提問內容要有限制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等代表;辯方由破產管理署委任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鄒幸彤親自行事。
鄒幸彤今傳召支聯會前常委關振邦指1998年起代表屬會彩石居民服務社參選並擔任支聯會常委,直到2014年為止,其後繼續擔任支聯會義工。

鄒幸彤問及關振邦1989年從不同媒體了解事態發展時,李官打斷問題,認為只屬傳聞證供,而且事隔30多年,提問內容「要有個限制」。陳官回應指不應無止境探問下去,李官認為30多年前的事情,法庭無從判斷對錯,「法庭唔想聽呢啲證供喇」,只關注鄒幸彤及支聯會有否觸犯《香港國安法》,「如果你想借呢個機會做政治宣傳⋯⋯法庭唔會畀」。
證人供稱支聯會五大綱領缺一不可
李官認為關振邦只是擔任支聯會常委直到2014年,鄒幸彤解釋支聯會言行始終如一,希望由關振邦解釋自己加入支聯會前的發展。李官其後指示鄒幸彤只可提問2018年之後的事情。
關振邦後來續作供指2018、2019年在支聯會晚會以義工身份擔任糾察,負責維持秩序,引導市民,亦協助派發蠟燭場刊,場內有過百糾察一同工作,與警方分工合作,相安無事。關振邦解釋支聯會五大綱領,認為五大綱領環環相扣,缺一不可,有既定次序,支聯會工作需依次行事,以爭取釋放民運人士為先,其後逐一爭取。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何俊仁開審前認罪。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