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戰爭於 5 月 1 日迎來法定的 60 天動武權限屆滿日,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周五致函國會,主張針對伊朗的敵對行動已於 4 月結束。白宮方面認為,由於美伊早前已達成停火協議,2 月 28 日開始的衝突已經終止,因此無需國會授權即可維持現狀,此舉被外界批評旨在規避法律程序。
稱停火終結敵對行動 規避60日授權限期
根據 1973 年《戰爭權力法》,總統在未獲國會授權下,在海外動用軍事力量不得超過 60 天。特朗普在信中寫道,他在 4 月 7 日下令實施為期兩週的臨時停火,且該協議此後已獲得延長。他強調自 4 月 7 日以來,美軍與伊朗之間未發生任何交火,因此「敵對行動現已終止」,原定 5 月 1 日到期的戰爭權限限期不再適用。
美國戰爭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在參議院聽證會中進一步辯護,指目前美、伊雙方處於停火狀態,依政府解讀,法定的 60 日期限應「暫停或停止計算」。若未來敵對行動重新爆發,60 天的倒計時將重置並重新開始計算。
國會議員及專家質疑 封鎖行動被指等同戰爭
然而,政府的法律解釋遭到國會議員與法律專家的強烈質疑。批評者認為,《戰爭權力決議案》並未允許因停火而暫停計時,政府此舉恐嚴重削弱國會對戰爭權力的監察機制,甚至為未來總統擴張軍事權力開啟先例,引發憲政爭議。
此外,分析人士指出,儘管目前處於停火狀態,美軍仍持續在波斯灣地區進行軍事部署,包括禁止船隻進出伊朗港口以封鎖石油運輸。根據國際法,封鎖行為本身即被視為戰爭行為,因此白宮宣稱「衝突已結束」的說法在法律上存有極大爭議。隨著期限逼近,國會內部對於介入限制戰事的壓力正持續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