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問之子葉準的徒弟、兼藝人王祖藍舅父冼國林於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在社交媒體發布評論文章和視頻,其後消防處6個工協會發表聯合聲明,指冼作出失實言論及予以譴責。冼昨親自入稟高等法院提申索,控告6個消防處工協會及其主席和執委等人誹謗。冼在入稟狀指,他是一名知名愛國人士,但該聯合聲明卻指責他「以災亂港」,暗示他為國家敵人,令他面臨因違《國家安全法》而被調查的風險,更令家人也受到損害,現要求被告刊登致歉和更正聲明、並作出賠償。
冼國林入稟控告78名被告 當中包括香港消防主任協會等
原告冼國林,他入稟控告共計78名被告,當中包括香港消防主任協會、香港消防處救護主任協會、香港消防控制組職員會、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香港消防退休人員互助會有限公司,以及上述各組織的主席、副主席、秘書和執行委員等成員。

冼國林在入稟狀稱,他自2019年成為知名及備受尊敬的社會事務評論員,並以「冼師傅講場」之名營運多個社交媒體頻道,包括一個有14.2萬人訂閱的YouTube頻道、一個有6.2萬人追蹤的Facebook帳戶、及一個有15.2萬人追蹤的微博帳戶。
冼稱他作為愛國評論員,以其親中立場、及對香港的破壞分子直言不諱而聞名,在2019年至2020年間,面對來自暴徒的個人安全威脅,仍展現出勇氣和堅定的愛國精神,表達對香港政府的支持及堅持發表觀點。透過社交平台上的努力,他與消防處建立穩固關係,更在2021年應消防處前助理處長的要求,授予歌曲《千尺浪》的版權,用於製作視頻表彰消防員的貢獻。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冼國林在社交媒體發表相關評論和視頻。但在去年12月25日,6名被告組織透過代理人,導致一份載有各被告標誌的《聯合聲明》在報章和網媒等公共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並在香港消防控制組職員會、香港消防處救護主任協會及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的Facebook群組發布。
該《聯合聲明》提到,冼透過「消防高官朋友」收到內部WhatsApp訊息及指控消防處處長處理決策不當,指冼作出失實言論和指控、企圖誤導巿民等。惟冼在入稟狀強調,他確實有收到相關WhatsApp訊息,並已保存WhatsApp截圖作證。
《聯合聲明》又提到不可能使用直升機投擲水彈,因會產生氣流而加劇火勢。冼則稱,此說法屬虛假,消防處在1987年曾使用直升機投擲水彈滅火,原理與高空擲水彈撲救山火一樣。冼又指儘管對消防策略可能存在意見分歧,但聲明中指控的嚴重性並不合理,被告行為顯示出惡意,意圖將他逼入絕境及製造寒蟬效應。
該《聯合聲明》亦指責冼國林利用不實言論「以災亂港」,並散佈假資訊挑釁社會矛盾。冼指此言論具有極其嚴重的誹謗含義,暗示他為國家敵人,使他面臨因違《國家安全法》而被調查和檢控的風險,更令他和家人受到實際損害,此「以災亂港」指控構成惡意虛假誹謗。
冼重申,他長期發表愛國愛港文章和視頻,是一名知名愛國人士,被告等人惡意將他標籤為「以災亂港」,此舉完全出於惡意,其主要意圖是滅聲和公開羞辱。冼亦指該聲明內的誹謗言詞降低了他在一般人心中的評價,導致他被人迴避和疏遠,遭到憎恨、蔑視和嘲諷,並虛假地指控及暗示他可能觸犯國安法。
冼又強調,宏福苑火災難導致168人不幸喪生,並使超過70人遭受嚴重燒傷及持續心理創傷,1900多個家庭受影響。在公眾利益層面,必須確保相關問責不會透過誹謗手段而令評論員噤聲。
此外,冼稱因遭誹謗遭受嚴重精神痛苦和焦慮,其14歲女兒在此前視他為愛國英雄,現遭同學詢問他是否與香港政府有麻煩、是否面臨拘捕或檢控等,女兒同學的家長也指示子女與她保持距離,令女兒受情緒困擾,感到不快樂及抑鬱。
冼的妻子也一直為他對社會的貢獻及其愛國立場感到自豪,現因目睹冼被惡意標籤為「反社會」,遭受嚴重精神痛苦及失望,亦同樣遭受社會尷尬,並與若干朋友疏遠。
冼現提出申索,要求被告在一份香港中文報章、一份香港英文報章、及一份內地中文報章刊登致歉和更正聲明,而該致歉同時向災難受害者作出,並應分發至被告曾發布《聯合聲明》的所有媒體機構、或以法庭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理;並要求法庭下令被告刪除有關冼的誹謗言論、禁制被告進一步發布誹謗言論、向冼支付名義或象徵式損害賠償、及按彌償基準支付訟費。
另外,入稟狀提到冼去年7月被頒令破產,他在提出此申索前曾去信破產管理處,獲書面回覆指誹謗屬個人性質,故毋須執行及信託人同意,冼可繼續自行提出申索。冼亦擬向法庭申請許可,在不提供訟費保證的情況下繼續訴訟,指他的經濟困難不應成為尋求司法公正的障礙。
案件編號:HCA 1062/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