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今日(4日)宣布,將於7月19日(周日)早上11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並分別於4個地點召開以方便業主參與,屆時會透過廣播同步進行。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星島》查詢指,宏福苑業主現分散居住於不同地區,合安安排多個場地同步舉行會議,以便業主選擇就近地點參與,屬便民安排。而個別涉及業主個人財產權益或向政府施加行政要求的項目,因不屬於法團的職權範圍,故不被納入議程。
民政總署指出,今次大會有別於一般法團業主大會,宏福苑的業主現已分散居住於不同地區,因此合安安排多個場地同步舉行會議,以便業主選擇就近地點參與,無需長途跋涉,屬便民安排。這四個場地的選址,正是大多數居民暫居的過渡屋附近。





業主可按優次4揀3 場地採抽籤方式分配
由於各場地容納人數有限,民政總署表示業主可按優次選擇三個場地,合安將按業主的偏好及各場地容量作分配。若報名人數超出上限,將以抽籤方式編配場地。大會採用抽籤方式分配場地,而非先到先得。這是考慮到部分業主,特別是長者,未必能即時自行在網上登記,需透過親友或區議員協助。四個場地的總容納人數應該足以滿足所有打算出席業主大會的業主。
涉及業主個人財產權益或向政府施加行政要求項目不納入議程
至於議程方面,民政總署強調合安已諮詢法律意見。合安作為管理人,有權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會議的議程事項屬於法團的法定職權範圍,即有關大廈公用部分的控制、管理及行政事宜,以維護會議的合法性。因此,個別涉及業主個人財產權益或向政府施加行政要求的項目,因不屬於法團的職權範圍,故不被納入議程。
至於業主出席資格,民政總署指《建管條例》對「業主」有明確定義,即指在土地註冊處紀錄中顯示,當其時擁有一幅建築物土地的一份不可分割份數的人,或管有該份數的已登記承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