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因財決裂︱阿哥隱瞞父親葬地 兩妹告上法庭結果……

湖南發生一宗隱瞞父親安葬地糾紛,有兄妹因開公司股權糾紛結怨,兄長在父親去世4年以來,拒絕透露父親的安葬地點,令妹妹及親友拜祭無從。結果,法庭判妹妹一方勝訴,兄長要告知亡父墓地位置外,還要賠償1萬元。

兄須賠1萬元精神撫慰金

據三湘都市報13日報道,陳梅有一兄一妹,自2016年與兄長開公司發生股權糾紛後,兄妹關係惡化。

2021年2月,陳梅父親因病去世,兄長陳忠未通知陳梅、陳蘭兩位妹妹及其他親友,自己領取了父親的骨灰。

自始兩年多,不管妹妹們如何追問,陳忠始終未告知父親真實埋葬地。

最終,陳梅就事件告上法庭。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法律規定的祭奠權是近親屬之間對於已故親屬的祭祀權,包含權利人對逝者的哀思、懷念等精神利益,逝者的子女平等享有對逝者進行祭奠的權益,因此,祭奠權屬於受法律保護的人格權益。父親過世後,陳忠未及時向同胞姊妹報喪,且故意隱瞞埋葬地,導致妹妹無法參與喪事、祭奠父親,其行為給妹妹留下遺憾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結合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陳忠賠償陳梅、陳蘭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並告知其父親骨灰下落以及真實的埋葬地。

陳忠不服,提起上訴。湘潭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即時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