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涉綁架六旬商人勒索120萬 商人妻指綁匪來電威脅 若拖延時間會「打跛佢對腳」

四名年齡介乎34至39歲的男子,5年前涉因買賣消毒用品的退貨糾紛,屢向67歲男商人追討退款不果,聯手策劃駕車綁架商人,持牛肉刀恐嚇並毆打致流血,搶奪其信用卡後私自提款及轉帳共逾25萬港元,又致電向其妻子勒索120萬元贖金。4人否認綁架及搶劫兩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事主妻子供稱綁匪當日致電她指:「老公依家同我哋一齊,我俾少少時間你,你入120萬俾我哋」、「你唔好報警」、「唔好拖延時間,如果唔係我就打跛佢對腳」。

綁匪索要120萬聲言報警會打斷事主雙腳

男途人供稱,當日他路過事發地點,聽到疑似吵架聲,目睹有近10人圍觀,而當時有兩名男子「推」男事主梁金有上車,有一名男子「拉」梁上車,但辯方指他向警方落口供時則指「兩名男子聯手強行推另一名男子上車」。他現已沒有印象犯人穿什麼顏色衣服。另一女途人則供稱當時目睹「3名男人抬起一個男人,推上一架Van仔,扚佢上去架車,車門都未閂晒,就好快咁開車走」,她認為事有蹺蹊,立即拍攝案發地點及車輛照片,紀錄涉案車輛車牌號碼,隨即報警處理。

男事主梁金有的妻子朱女士供稱,她當日收到綁匪電話,綁匪稱:「你老公依家同我哋一齊,我俾少少時間你,你入120萬俾我哋」,叮囑朱「你唔好報警」,威脅若朱報警他們會打斷梁金有雙腳。綁匪向朱說:「你老公話要打電話俾你報個平安先肯同我哋傾」,朱問候梁的情況後,朱指涉案退款退貨糾紛與梁無關,綁匪「叫我唔好拖延時間,如果唔係就打跛我老公對腳」,最終朱沒有支付綁匪任何贖金。

最終無付綁匪贖金報警後與夫重聚

辯方指對方要求朱轉帳60萬時,朱主動提出支付40多萬港幣,對方才向朱提供恒生銀行戶口號碼,朱承認「我有講我有40幾萬喺手」,梁當時質疑「你邊有咁多錢呀?」。朱認為其丈夫被人捉走並索取贖金一事,與孫威的公司有關,但她忘記有否說「剩返個啲錢你叫孫威俾你」。朱報警後在警署與丈夫重聚,梁描述被人搶走錢包及數張銀行卡。梁金有原與孫威經營合資公司,但孫威就本案不與警方合作,兩人亦因生意糾紛而不再有生意來往。

本案4名男被告依次為胡烱豪、莊梓峯(Brian)、蔡家寶(KHAMIAM Panya)及歐陽俊雲,蔡家寶在審訊期間獲准保釋外出。四人被控於2020年7月2日至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違反男事主梁金有的意願下,以武力或欺詐方式將他帶走或禁錮,意圖取得用以交換釋放他的贖金或利益。首3名被告胡烱豪、莊梓峯及蔡家寶另被控約於2020年7月2日,在香港連同第四被告歐陽俊雲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搶劫梁金有,劫去港幣104,452元、總額達港幣147,470的據法權產,4張銀行卡及一部流動電話。

案件編號:HCCC269/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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