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本港綠色金融資訊的可信度,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昨日發表諮詢文件,就建立本港可持續發展匯報的核證監管框架提出具體建議。核心方向是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其可持續發展報告須經獨立第三方強制核證,並計劃分階段實施。此舉被視為落實政府《可持續披露路線圖》的關鍵一步,旨在與國際標準接軌,鞏固香港作為綠色金融樞紐的競爭力。
建議分兩階段實施 涵蓋溫室氣體排放
根據建議框架,未來所有強制採用《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進行匯報的實體(主要為上市公司及金融機構),其報告須取得獨立核證。核證將分兩階段推行:首階段預計在強制披露後的第三個財政年度,強制核證範圍一及範圍二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次階段在第五個財政年度,擴展至涵蓋所有其他強制披露事項。
為確保核證質素與公平競爭,框架建議設立統一的註冊監管制度。合資格的核證服務提供者包括符合額外標準的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以及具備可持續發展專業知識並符合類似標準的本地非會計師事務所如環境顧問、工程公司等。所有強制核證工作須依據將制定的《香港可持續核證準則5000》執行。會財局建議由單一監管機構負責相關的註冊、規管及準則制訂監督工作。
會財局:與國際看齊 提升資訊可信度吸引綠色資金
會財局行政總裁賴翠碧指出,建議旨在將目前許多大型上市公司已採用的自願性核證做法規範化,為披露帶來一致性、可信度及可比性,此為建立市場信任的關鍵。主席孫德基表示,全球金融格局正因淨零轉型而重塑,資金持續流向可持續資產,市場對可信賴資訊的需求殷切。此框架與國際準則保持一致,目的是保障本港市場競爭力。
會財局在制訂建議前,已研究海外司法管轄區做法,並評估本港市場狀況。據其早前調查,2025年已有67%的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公司自願取得可持續核證。當局現邀上市公司、金融機構、投資者、核證服務提供者及專業團體等持份者於2026年3月30日前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