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林村命案 被告自辯稱受毒品影響下誤殺 堅稱無使用武器施襲 但同意死者並非捐地洞「吸地氣」而死

52歲營地負責人2022年4月中涉嫌在馬鞍山梅子林村住所殺害38歲同居女友,女友遍體鱗傷、14根肋骨及肩胛骨斷裂,他翌早報案求助自首,警方到場發現死者赤裸倒斃,並發現可卡因、大麻等毒品及吸毒工具。被告否認謀殺罪,今於高等法院在4男3女陪審團席前進行第8日審訊。被告今出庭自辯,憶述他曾要求死者「捐入個窿度」,死者最終自行爬到門廊地洞,他堅稱當時沒有手持任何武器襲擊死者,相信他箍住死者、死者撞到枱角又「跌落地」,才令死者身上多處骨折。控方質疑被告就死者死亡過程提出4個版本,他曾向警方承認「人係我殺嘅」,又曾稱死者「自己捐入個窿度吸氣死」,現作供又指他受藥物影響才誤殺死者。

自辯稱受毒品影響誤殺死者並非以武器襲擊對方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於2022年4月13日晚上至翌早6時許,52歲男被告鄧龍輝與38歲死者霍倩儀,2人單獨在馬鞍山梅子林村單層石屋內,2人初則口角繼而動武,被告重創死者,翌早6時許報案自稱殺害了女友。被告在自願錄影會面中供稱,他案發前4個月與死者開始衝突頻生,大多圍繞工作金錢事宜,案發當晚兩人再起口角,當時反覆指稱死者是外星人,要盡快到屋外門廊地洞投胎轉世。

鄧今出庭自辯指,他曾指死者「咁麻煩咁想死」,要求死者「捐入個窿度死啦」,死者跟從其指示自行爬到門廊地洞,他曾向死者稱「你捐落去快啲死啦」。鄧在庭上承認「我真係有叫佢入個窿度」,但同意死者並非因在地洞「吸地氣」而死。對於死者身上多處骨折,鄧指「可能我箍住佢個時,或者撞到枱角,或者可能箍住佢個時佢跌落地」,但鄧稱他「絕對無」使用硬棍或其他武器襲擊死者。

鄧強調他沒有意圖殺害死者,也沒有意圖令死者身體嚴重受傷。他指自己當日受毒品影響才誤殺死者,並在4男3女陪審團面前表明他不承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

稱向警承認殺了死者旨在「等差人緊張啲快啲上嚟」

控方指出,鄧曾就死者死亡提出4個版本:(1)鄧殺害死者後打999報警,向警方稱「人係我殺嘅」;(2)死者自行爬到地洞,吸氣半小時後死亡;(3)鄧指示死者「自己捐入個窿度吸氣死」、「你捐落去快啲死啦」,死者跟從他指示,令他間接殺害了死者;(4)受毒品影響後殺害了死者,但意圖殺害死者或令死者身體嚴重受傷。

控方質疑鄧在頭三個版本「講個啲唔係事實」,鄧回應指:「唔係 」,補充指「咁我真係有叫佢入個窿度」。鄧同意死者並非因在地洞「吸地氣」而死,他解釋報案時稱他殺了死者,原因是為了吸引警方注意,「等差人緊張啲,快啲上嚟」。

控方問鄧,若他沒有殺害死者,而是死者自行尋死 ,為何報警時謊稱他殺了死者。鄧指:「個時我唔係好清醒」,重申他當時受毒品影響,而他報警時「咁無人睬我,咪話我殺咗人囉」。鄧又解釋當時「差人好似打電話問咗好多嘢,我情緒好似唔係咁好」。

鄧承認案發前曾吸毒,又承認他當時「好多嘢諗唔到」。控方指出鄧殺害死者時並非受到藥物影響,惟鄧稱:「唔同意」。鄧指他由20多歲起每晚吸毒,為求「放工後解壓放鬆」。他每晚服用K仔、大麻、可卡因三款毒品,「食完一隻食一隻,分開食」,「不嬲三樣一齊食」, 「食咗K仔先,之後食『可樂(可卡因)』,再食大麻中和番」,「咁食好似舒服啲」。

案件編號:HCCC107/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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