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已完成「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檢討,並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計劃由明日(16日)起推行七項優化措施。新措施將引入分級審批機制,餐飲業出品部及樓面部被納入第二級審批,申請輸入勞工的人手比例收緊至3比1。若一家餐廳申請輸入8名工人,包括2名初級廚師、2名幫上雜、2名二廚及2名餐飲調配員,該僱主必須已在出品部僱用並持續聘用24名本地全職工人,不論職位,該部門內所有的本地全職工人都計算在內。
當局表示,面對人口高齡化及經濟轉型的挑戰,本港勞動人口預期將持續縮減,中短期內仍面對結構性人力錯配。經全面評估「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後,認為在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原則下,應繼續推行計劃並維持現有涵蓋範圍,以容許有確實招聘困難的僱主適度輸入勞工。






政府指,會參考及分析相關因素及數據,包括經濟和勞工市場情況、個別行業及工種的人力供求情況、優化計劃的申請和審批情況及運作經驗、輸入勞工在相關行業就業人數的佔比,及持分者的意見等,推行輸入勞工分級審批機制。相對於基本的審批規定(第一級),包括二比一本地全職僱員與輸入勞工人手比例及四星期本地招聘等,按第二級審批的申請須符合更嚴格的人手比例、本地公開招聘規定或其他合適的行業為本要求。
餐飲服務業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
勞工處經考慮行業就業、人力供求、技能錯配及輸入勞工情況後,將餐飲服務業的廚師、初級廚師、燒烤廚師、餐飲調配員及酒吧主管等「出品部職位」,以及侍應生、樓面部部長、接待員及收銀員等「樓面部職位」,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
須遵守更嚴格的3比1人手比例規定
計劃將會以整個部門計算比例,當局指僱主申請上述餐飲職位時,須遵守更嚴格的「3比1」人手比例規定,且計算人手比例的基礎將改為整個部門的所有職位。當局舉例指,若一家餐廳申請輸入8名工人,包括2名初級廚師、2名幫上雜、2名二廚及2名餐飲調配員,該僱主必須已在出品部僱用並持續聘用24名本地全職工人,不論職位,該部門內所有的本地全職工人都計算在內。這兩個部門所有申請職位的本地招聘期亦會劃一為六星期,其間僱主須每兩星期參加一次由勞工處在指定就業中心舉行的招聘會。
鼓勵聘用本地殘疾人士
為推動殘疾人士就業,僱主如僱用本地殘疾人士擔任全職工作,申請輸入勞工時,本地殘疾僱員與輸入勞工的人手比例會以1比1計算。
當局又指,計劃維持中位工資規定,申請僱主須以不低於相類職位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優先聘請本地工人;獲批輸入勞工的僱主亦必須簽訂標準僱傭合約,並支付不低於中位工資的薪金,以防輸入勞工成為廉價勞工。勞工處會持續優化更新中位工資統計數據。
提高住宿費扣除上限
在維持中位工資規定的前提下,僱主可扣除輸入勞工住宿費的上限,由原來的10%上調至20%,或實際住宿成本,以較低者為準。
適度放寬工作地點限制
計劃亦會放寬工作地點限制,容許僱主申請安排輸入勞工在不超過五個按《區議會條例》載列的地方行政區內業務地點工作。僱主進行本地招聘時,亦必須提供相關指定地區的空缺供本地求職者應徵。
違規僱主最長被禁參與五年
勞工處將加強對嚴重違規僱主的行政制裁。涉多於一項違規的個案,禁止參與優化計劃的限期會疊加計算,最長為五年,並會公布所有被施加行政制裁僱主的身分,以加強阻嚇力。
新措施實施時間表
上述新措施,均適用於2026年6月16日或以後獲勞工處發出初步甄別通知的申請;之前獲發通知的申請則按現行準則處理。
而住宿費上調上限措施則適用於2026年6月16日或以後,根據勞工處發出的原則性批准而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現有的合約及先前已獲原則性批准的申請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