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菲律賓籍單親媽媽來港任職家傭期間,確診第三期子宮頸癌後遭解僱,使她無法在港接受公共醫療。菲傭2019年透過勞資審裁處成功獲僱主賠償3萬元,平等機會委員會代表她入稟區院控告僱主殘疾歧視,並申索收入損失、情感傷害和醫療費用等逾25萬元賠償。菲傭於2021年離世後,由其胞妹繼續訴訟,案件早前於區院進行賠償額評核聆訊。暫委法官凌依楠今頒下判詞,裁定僱主須向菲傭賠償收入損失費、精神損害費及醫療費,金額共約25.1萬元,另須支付利息及訟費。
香港家務工工會聯會歡迎判決
申索人Baby Jane Teodoro Allas由遺產管理人即其胞妹Mary Ann Allas Pereira(原名Mary Ann Teodoro Allas)代表,答辯人為前僱主Jamil Bushra。
香港家務工工會聯會表示,對法庭就 Baby Jane Allas 遭受殘疾歧視一案的判決結果表示歡迎;然而僱主 Jamil Busha 由勞工處調解開始,直至案件由勞工審裁處作出勞資糾紛民事勝訴的判決,長達7年期間仍音訊全無,而 Baby Jane 亦於2021年離世。這份遲來的判決令其家人承受沉重的精神及心理負擔,儘管慶幸7年艱辛的爭取終於告一段落,惟外傭承受的過程實在太漫長。
工會指外傭被剝削多忍氣吞聲
香港家務工工會聯會續指,外傭離鄉別井,只為支撐在家鄉的家人的生活開支,故外傭被剝削時,大多數人只能忍氣吞聲,而真正能夠站出來爭取應有權益的實在少之又少。外傭就算獲得工會、非政府組織及社會大眾的捐款支持,仍看不到盡頭的法律程序,加上失去收入、缺乏政府提供的基本生活支援,導致不少外傭在追索法律權益時反而像受罰,故此感到失望,亦感到悲哀。
另外,對患病的外傭而言,香港醫療費用的暴漲亦構成難以承受的巨額開支。當外傭面對患病、惡劣處境、被解僱、失去收入與家庭支援的處境時,其壓力沉重得難以想像。外傭會擔心在漫長法律程序期間無法接受治療,令許多外傭不敢提出法律索償,最終被解約的外傭只能選擇返回家鄉尋求治療,或在缺乏適當照顧下等待生命走向終結。社會大眾對香港反歧視條例的認知普遍不足,外傭亦未必了解自身權利,因此在勞工及公眾教育方面仍有很大改善空間。
案件編號:DCEO11/2020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