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永居資格 追加一系列要求

工黨政府提出將申請永久居留資格的居住年期要求由5年提高至10年,並追加一系列要求,包括沒有犯罪紀錄並符合英語能力要求。內政大臣表示,稍後會就有關政策展開諮詢。
內政大臣馬曼婷29日在利物浦召開的工黨年會發言,她說英國是一個歡迎移民、開放而且包容的國家,但前朝保守黨政府的政策,導致過多移民失控湧入,強調必須恢復秩序以及對邊境的控制。「事實是在全國各地的民眾都感到情況正在失控,(邊境)沒有控制的話,國家將沒有開放、包容及慷慨的條件。」
馬曼婷指出,需要一個對民眾公平的制度,移民要留在英國,必要條件是對國家有所貢獻。她宣布將會提高申請永久居留資格的居住年期要求,由5年改為10年。申請者同時需要符合一系列條件,包括申請者要有工作、繳交國民保險、未曾領取福利、有高水平的英語能力、沒有犯罪記錄,以及回饋社會,例如從事義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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