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針|衞生署聯警拘43歲女 涉賣未經註冊抗肥胖症藥物

近年坊間有不少減肥亂象,不少市民竟在網上平台購買減肥針,情況令人關注。衞生署今日(6日)聯同警方在天水圍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涉嫌在網上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和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43歲女子。
   
衞生署一直致力打擊網上非法銷售未經註冊藥物,並持續監察市場上銷售的受管制抗肥胖症藥物。衞生署早前跟進一宗投訴,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購獲受管制藥物,包括一盒標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抗肥胖症針劑及10粒標示含有「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藥物。「替爾泊肽」及「呋塞米」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有關產品懷疑並非香港的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會繼續調查事件。 

一盒標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抗肥胖症針劑及10粒標示含有「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藥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盒標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抗肥胖症針劑及10粒標示含有「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藥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替爾泊肽」用以治療肥胖症,其副作用包括脫髮、噁心和腹瀉,「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含有「替爾泊肽」及「呋塞米」的藥劑製品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必須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一般稱為「藥房」)出售。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自行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在網站購買受法例管制藥物(包括減肥藥物)有健康風險,除了未經醫生評估個人健康狀況,亦難以確認藥物的正當來源,而且無法得知藥物在運輸過程是否儲貯恰當(尤其須冷鏈保存藥物),其安全、素質以致效能均無法保證。另外,衞生署同時提醒市民,透過任何途徑(包括網上銷售平台、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非法出售受《條例》管制的藥物,均須負上刑責,切勿以身試法。

即時港聞